2007/10/11

租賃文物

作者:英國《金融時報》專欄作家提姆‧哈福德(Tim Harford)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我正在我最喜歡的倫敦去處之一寫這篇專欄: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的大中庭(Great Court)。我剛剛去看了這座博物館最著名同時也是最富爭議的展品:巴特農神廟雕塑(Parthenon Sculptures)——也稱為埃爾金大理石雕塑(Elgin Marbles)。這些雕塑是埃爾金伯爵(Earl of Elgin) 200多年前從雅典衛城運來的。然而,儘管對於當初是否應該搬移這些雕塑,人們肯定會長期爭論不休,但文物貿易如今仍然非常活躍。
這種貿易幾乎無法避免。在馬裡或柬埔寨等貧窮國家,外國人願意為文物支付的價格可能比本地人高得多。

這種市場邏輯將會導致最上乘的文物落入外國收藏家和外國博物館之手。許多人認為不應該這樣,因此,多數國家對文物交易仍然保留某種形式的禁令。

但這些禁令也有一些不太好的副作用。它們用黑市邏輯取代了市場邏輯,這意味著走私犯將努力隱藏新發現的古代遺址,刪除或者偽造關於文物的歷史記錄,然後不加保護地挖掘並運走文物——而在合法的文物遺址挖掘整理中,人們會不遺餘力地加以保護。除了這些純粹的考古方面的擔憂外,非法文物最終也不太可能流入頂級博物館,而是更有可能落入私人收藏之手,這本身就是一種遺憾。考古學家足以因此而落淚——經濟學家也是如此。

素來具有創意的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麥克爾‧克裡默(Michael Kremer)和麻省理工(MIT)研究生湯姆‧威爾肯寧(Tom Wilkening)今年早些時候提出了一份可能的解決方案。與完全禁止文物出口相比,為何不禁止文物買賣而允許文物租賃呢?

這種觀點有一個簡單的經濟學道理。假設一座馬裡雕塑現在對大英博物館而言具有更高的價值,但馬裡的富裕程度可能在幾十年裡大幅提高,屆時可能會索回雕塑。安排所有權形式的最簡單方法之一,就是馬裡將文物租借給大英博物館幾十年。

除了這種淺顯的經濟學教科書解釋之外,繁瑣的具體問題也表明,文物租借是有利的。如果一個貧窮的國家一概禁止出口文物,那麼,該國政府就需要找到挖掘、分類和保存這些東西的資源。理智的政府會將開支用到其它當務之急上,但這就會使文物留在地裡,難免會遭到走私犯的黑手。一個租賃協議意味著,一個貧窮國家的政府可以邀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Metropolitan Museum)或者大英博物館承擔挖掘、研究和保護這些珍寶的繁瑣工作,以此換取25年展覽權之類的回報。

克裡默想出過很多聰明的政策創意(例如,他率先提出了鼓勵為窮人開發疫苗的方案)。他知道,他的研究論文只是與各博物館館長和各國文化部長一次對話的開始,他們或許會將這個想法變為現實。

但克裡默的方案能為埃爾金大理石雕塑找到一個無可爭議的家嗎?或許吧,他心裡想。顯而易見的解決方案是,大英博物館承認希臘對該文物的所有權,以換取希臘人允許大英博物館再保留雕塑一些年(或者幾十年)。剩下的唯一問題,就是商定具體的租期是多長。

但事實證明,儘管有過很多獨具匠心的建議,但有關埃爾金大理石雕塑的爭議依然如故。

我並不急於求成,麥克爾‧克裡默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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